为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激励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关于2019年高校员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中的精神和要求,公司将对具有正式学籍,按期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本专科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申请学年的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及格课程,无留级、降级、跟班试读等学籍变动现象。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申请学年的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5%以内。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踊跃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二、奖励金额和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由省教育厅具体下达指标。
三、申请与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成立员工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公司书记经理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辅导员老师组成。
(二)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制定本公司评定细则,报员工处备案。
(三)公司员工工作负责人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向全体员工传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及公司评定细则,通过个人申请、员工评议确定各班级推荐人选,并报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四)由公司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候选人名单(等额)及相关材料报至员工处。
员工个人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司初评结果公示之日内向公司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及时做出答复;如仍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院在审查中发现有不合格者,取消评选资格。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原则上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并记入员工学籍档案。
威廉希尔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