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团队建设和发展,提升学校学术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奖励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贡献。根据学校设置专项奖励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创新突出贡献是指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教职工在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活动中产生的突出成果。
第三条 集团按年度列支奖励专项资金预算,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第二章 奖励的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 科技创新突出成果包括在Science、Nature、Cell、Lancet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艺术类国家级奖、省级科技进步奖、省级社科成果奖、省发展研究奖,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国家新药证书等。
第五条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Lancet等期刊(不包括子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万元。
第六条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影响因子在15及以上的每篇奖励20万元,影响因子在20及以上的每篇奖励30万元,影响因子在25及以上的每篇奖励50万元,影响因子在30及以上的每篇奖励80万元。
第七条 对科技创新突出成果奖励如下: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励500万元。
2.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奖励400万元,二等奖奖励350万元。
3.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奖励400万元,二等奖奖励350万元。
4.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奖励400万元,一等奖奖励350万元,二等奖奖励200万元。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特别荣誉奖奖励500万元,一等奖奖励400万元,二等奖奖励200万元。
6.艺术类国家级奖特等奖奖励200万元,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
7.河南省科技贡献奖,奖励100万元。
8.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省发展研究一等奖奖励50万元;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省发展研究二等奖奖励20万元。
9.艺术类省部级奖特等奖奖励30万元,一等奖奖励20万元。
第八条 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项目按照学校匹配经费的15%计算奖金奖励给项目组。
第九条 获国家新药证书奖励100万元。
第三章 奖励程序
第十条 申请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励应遵循以下认定程序:
1.申报
科技创新突出成果奖的认定须按规定提供论文、成果奖励证书、新药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交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2.初审
申报人所在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进行初审。
3.复审
科研处进行复审。
4.公示
科技创新突出成果经复审后,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
5.仲裁
科技创新突出成果认定时遇到特殊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仲裁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以上奖励均指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学校为第二(含第二)署名单位以后的成果(第七条中的九类),按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同类成果奖励金额的N分之一计算奖励金额(N为名次)。
第十二条 共同完成或承担的成果或项目,其奖励记入学校第一完成人或主持人,第一完成人或主持人根据项目组成员贡献提出方案,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再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 论文有通讯作者的其奖金奖励给第一通讯作者。联合培养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共同通信作者,且排在第二通信作者,可以奖励给第二通讯作者。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作品奖根据学校相关办法认定。不包括指导和辅导员工获奖。
第十五条 已享受过学校其他奖励的成果不再重复奖励。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列奖金直接拨付到相关人员工资账户,所有奖金均为税前。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之前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2017年1月1日
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经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日印发 |